受贈人  

台中市民曾姓老翁,因妻子過世多年,乏人照顧生活起居,兩年前將房地贈與長女,未料女兒取得房地所有權後,即返居香港地區,未照顧老父,曾姓老翁氣得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,台中地院昨判決曾女應將房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給老父
 
判決書指出,年邁的曾姓老翁,妻子於92年間死亡,長女表示願意照顧扶養他終老,他始同意將台中市大甲區新美段的兩塊土地及建物贈與長女999月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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